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以创新付费机制
为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办法》中重点提及的
按病组(DRG)付费
与按病种分值(DIP)付费
究竟如何改写医疗服务的计价规则?
与传统医保结算又有什么区别呢?
今天带你拆解这两大付费形式
什么是医保DRG/DIP改革?
医保DRG制度
DRG,即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根据患者的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年龄、并发症等因素,将病例分到不同的组别,每组对应一个固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医保部门按此标准“打包”支付给医疗机构,而非按实际发生的医疗项目逐项付费。
医保DIP制度
DIP,是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医保支付管理体系,适用于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一般住院费用的支付结算。最体现付费方式特征的是病种组合,按照“主要诊断+主要操作”的规则将住院病例聚类成组,也就是一诊断、一操作、一病种。
传统医保结算 VS DRG/DIP结算
1、结算形式
传统医保结算:按项目付费
DRG/DIP结算:按病种付费(疾病分组定价)
2、结算方式
传统医保结算:实报实销
DRG/DIP结算:一口价
3、结算内容
传统医保结算:
在治疗中符合医保目录的项目,分别按比例报销,也就是医院开单,医保买单
DRG/DIP结算:
医保局对不同的病种进行打包结算,只承担固定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或医生买单

举个栗子
张三患肺炎住院,假设医保DRG给肺炎疾病的预算费用为5000元,张三手术后未完全康复,医生建议他提前出院并院外购药。
1、当治疗费用=3000元
医院盈余2000元,张三可继续住院院内报销购药;
2、当治疗费用=5000元
医院不亏不赚,张三提前出院并院外自费购药;
3、当治疗费用=10000元
医院亏5000元,张三提前出院并院外自费购药。
*以上举例仅供参考,医保DRG定价会定期调整,需以各地医保实际结算为准。
推行医保支付按病种付费有哪些变化?
目前按病种付费已覆盖全部医保统筹地区。为什么要推行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对患者来说会有哪些变化?
对医疗机构→
自2019年起,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行“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即通过历史数据精准测算,根据患者的病情分组,对同组患者,确定相似的费用标准,由医保部门“打包”支付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从“多开项目获得收益”,转变为“控制成本也能获得收入”。
对于住院时间长、资源消耗多、使用新药新技术等不适合按病种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以申请特例单议,医保部门经过审核后,可以按照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确保这些患者能够得到合理充分的治疗。
对患者→
医保支付方式指的是医保与医院之间的结算方式,改革不影响患者出院结算体验,患者出院实行按比例报销,患者因为少做了不必要的医疗服务项目,按比例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可能会减少。
国家医保局表示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国家医保局将予以严肃处理。
这两种创新付费模式
将重塑医疗保障支付格局
关乎医疗服务的提质增效
与民众就医体验的升级
都将值得我们共同期待
来源 | 国家医保局、人民网
编辑 | 崔秀娟 陈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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