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以创新付费机制

为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办法》中重点提及的

按病组(DRG)付费

与按病种分值(DIP)付费

究竟如何改写医疗服务的计价规则?

与传统医保结算又有什么区别呢?

今天带你拆解这两大付费形式

 

什么是医保DRG/DIP改革?

 

医保DRG制度

DRG,即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是根据患者的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年龄、并发症等因素,将病例分到不同的组别,每组对应一个固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医保部门按此标准“打包”支付给医疗机构,而非按实际发生的医疗项目逐项付费。

 

 

医保DIP制度

DIP,是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医保支付管理体系,适用于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一般住院费用的支付结算。最体现付费方式特征的是病种组合,按照“主要诊断+主要操作”的规则将住院病例聚类成组,也就是一诊断、一操作、一病种。

 

 

传统医保结算 VS DRG/DIP结算

 

1、结算形式

传统医保结算:按项目付费

 

DRG/DIP结算:按病种付费(疾病分组定价)

 

 

2、结算方式

传统医保结算:实报实销

 

DRG/DIP结算:一口价

 

 

3、结算内容

传统医保结算:

 

在治疗中符合医保目录的项目,分别按比例报销,也就是医院开单,医保买单

 

DRG/DIP结算:

 

医保局对不同的病种进行打包结算,只承担固定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或医生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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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

张三患肺炎住院,假设医保DRG给肺炎疾病的预算费用为5000元,张三手术后未完全康复,医生建议他提前出院并院外购药。

 

1、当治疗费用=3000元 

医院盈余2000元,张三可继续住院院内报销购药;

 

 

2、当治疗费用=5000元

医院不亏不赚,张三提前出院并院外自费购药;

 

 

3、当治疗费用=10000元

医院亏5000元,张三提前出院并院外自费购药。

*以上举例仅供参考,医保DRG定价会定期调整,需以各地医保实际结算为准。

 

 

推行医保支付按病种付费有哪些变化?

目前按病种付费已覆盖全部医保统筹地区。为什么要推行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对患者来说会有哪些变化?

 

 

对医疗机构→

自2019年起,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行“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即通过历史数据精准测算,根据患者的病情分组,对同组患者,确定相似的费用标准,由医保部门“打包”支付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从“多开项目获得收益”,转变为“控制成本也能获得收入”。

 

对于住院时间长、资源消耗多、使用新药新技术等不适合按病种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以申请特例单议,医保部门经过审核后,可以按照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确保这些患者能够得到合理充分的治疗。

 

 

对患者→

医保支付方式指的是医保与医院之间的结算方式,改革不影响患者出院结算体验,患者出院实行按比例报销,患者因为少做了不必要的医疗服务项目,按比例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可能会减少。

 

国家医保局表示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国家医保局将予以严肃处理。

这两种创新付费模式

将重塑医疗保障支付格局

关乎医疗服务的提质增效

与民众就医体验的升级

都将值得我们共同期待

来源 | 国家医保局、人民网

编辑 | 崔秀娟 陈嘉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