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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

可以。职工医保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近亲属使用,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小明的父亲李明生病了,李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小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父亲李明就可以使用李小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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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问:

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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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家庭成员都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近亲属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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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问:家里的老人行动不便,子女可以帮他们代买药吗?

答:

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因此,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切记: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共济,但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作者 | 熊猫仙人

来源 | 整理自国家医保局

编辑 | 徐冰冰 张钟文 张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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