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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价格项目规范是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各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陆续下发,做好价格项目编制工作、落实各类立项指南成为各级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怎样密切配合高效的推进立项指南落地?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相向而行,减少争论

医疗机构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往往会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收费行为有自己的理解和习惯,一些定势思维客观存在,国家立项指南是尽可能找到最大公约数,在全国范围内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统一,在规范的过程中难免会与原来的理解和习惯有矛盾之处,这就需要医疗机构和医保价格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沟通交流,正确的解读和引导;同时,也认识到立项指南不一定完美,允许存在瑕疵,但改革方向需要坚定的走下去,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争论。


比如有的项目按“次”和“部位”计费都有道理,有的项目计价单位用“小时”和“日”都行,就不要太多纠结,按立项指南规范统一就好;再比如有的旧项目(像空调费、取暖费)可能属于多个规范后新项目的价格构成,新项目定价时整体考虑相关因素即可,无需映射时在每个新项目都有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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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有所取舍

立项指南落地过程中医疗机构最关注的是价格水平,医保价格部门定价通常以价格平移为主,尽量避免大的价格波动;同时,当前国家医保局已按类别重点指导一个牵头省份率先落地,会产生一个重要的参考价格,这个价格与各地区现行价格难免存在差异,有些价差还比较大。理论上讲,在当前信息高度透明、技术整体发展的时代,全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尤其是检查、检验、护理和床位等均质化程度高的通用型项目,存在较大价格差异是不合理的。


结合立项指南落地,引导全国医疗服务价格趋向平衡,突出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弱化器械耗材因素的价格占比,消除不公平不合理价格差异也是医保价格管理部门工作重点。在这个过程中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提价或降价,医疗机构应正确理性对待,以“一盘棋”的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平衡收入结构变化,合力推进立项指南落地,促进各学科健康发展。

实践论证,平稳过渡

分类下发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是试行版,需要一个实践检验完善的过程,当前可以理解为是一个过渡期、磨合期,落地执行过程中不需要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先全力以赴推进立项指南落地执行,在实践中去完善。一方面,认准改革方向,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的执行立项指南,落地过程中充分做好分析研判,做实新旧项目映射关系表,明确执行规范和计价要求,并不遗余力的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为医疗机构执行和监管提供保障。


另一方面,为新旧政策衔接保留一定的缓冲空间,比如部分旧项目属于新项目的价格构成,但还有其它非立项指南规范项目的应用场景,则可以暂将其保留,使其能单独使用和收费;再比如对部分当地价格偏高、需引导下调的项目,在合理的浮动范围内,采取渐进式调整,不要求一步调整到位,为结合实际运行情况修正及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留有空间,保证立项指南落地和价格项目管理平稳过渡。

创新发展,服务患者

对患者来说,就诊时关注更多的是保证治疗效果和收费的公平合理,而对诊疗过程中专业性很强的人力成本和物质消耗并没有概念,就像我们去餐馆吃一道菜,我们无需知道它有多少油盐酱醋的成本,只需要一次支付成品的价格。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坚持以服务产出为导向,所定价格也代表服务产出相应的价值,摆脱以前那种超精细化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越来越多、越来越细、也越来越乱的困局。


立项指南服务产出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给临床更大的自主空间,增强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让临床有更大的创新空间,且部分创新可直接在临床使用而无需进行繁琐的新项目申报;同时,立项指南实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规范统一,全国医疗机构实现同台竞技,将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有价值的创新更容易推广,公开透明的收费更受患者欢迎,也为医保报销政策的协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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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项指南的方式规范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的一次系统改革重塑,各级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应该主动作为、顺势而为,加快推进立项指南落地,实现服务质量提升,诊疗技术进步,医院发展,患者获益的良好局面。 

作者 | 湖南省医保局价格招标采购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鑫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徐冰冰 陈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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