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医保关系到
每位打工人的切身利益。
一起来了解「职工医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为职工医保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参保的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办理。

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办结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补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办结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不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各统筹区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略有不同,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要求的,可按当地规定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

来源 | 湖北医疗保障
编辑 | 符媚茹 张钟文 刘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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