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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牵头对接落实 《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以下简称《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立足赋能技术创新、规范价格管理的核心目标,坚持以服务产出和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定价原则,于2026年4月27日率先印发《关于规范整合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为3D打印、能量器械、影像引导、手术机械臂及远程医疗等43项前沿技术制定政府指导价,打通新技术、新设备进入临床应用的“关键一公里”,切实将国家改革政策转化为增进全民健康、赋能医企发展的民生福祉。



一、全面对接执行,赋能医企高质量发展



(一)新增项目全面落地,释放技术应用潜能

湖南省严格对标《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14个新增辅助操作项目全部落地实施,涵盖医学/生物3D打印、术中扫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成像、术中立体成像、电磁刀、水动力、X线透视引导(机械臂-二维/三维成像)、超声引导(手术)、远程手术辅助操作等前沿技术。同时根据《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服务产出,准确映射并废止现有22个老项目,全面执行《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所有项目。


同步废止《关于同意继续试行3D 打印手术模型收费的批复》(湘医保价服函〔2024〕28号)文件,取消原有试点限制,显著拓展3D打印新技术的临床应用场景。此后,湖南省具备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开展精准修复、人造器官移植、个性化治疗方案筛选等高端医疗服务,帮助更多患者获得新的治疗选择。对于仍处前沿探索阶段的“生物3D打印(器官)”,政策明确在产品上市后先执行市场调节价一段时间,后续再制定政府指导价,为企业创新预留合理回报空间,增强市场预期稳定性。新增项目全部落地后,将畅通新技术、新设备的临床应用和收费通道,为新技术拓展更多应用场景,助力医、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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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耗材政策分类明确,尊重临床专业选择

《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落地后,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诊疗需要,自主选择可复用和一次性耗材。湖南原有辅助操作耗材收费政策,除冷冻微冰刀、超声刀、等离子刀、射频刀等一次性刀具可以收费外,其他一次性刀具都不可单独收费;一次性光纤只有部分项目可以收费。由于这部分政策与《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最新规定不一致,受到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的高度关注。湖南发布的《关于规范整合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明确可复用刀具(光纤)纳入辅助操作费价格构成,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刀具和一次性光纤的,按零差率销售,放开了辅助操作一次性刀具(光纤)的收费限制。政策实施后将畅通可复用和一次性刀具(光纤)的进院通道,既赋能企业,也赋能医疗机构,充分尊重临床诊疗需要,把耗材使用选择权交给临床,让医、企双方回归治病救人本身,既不用为新技术、新设备的价格立项犯愁,不用苦恼可复用刀具(光纤)没有收费途径,也不用纠结一次性刀具(光纤)到底哪些项目能收费。临床疗效更优、应用场景更广、使用成本更低的产品也将更具市场竞争力。



(三)手术机械臂定价精细分层,体现价值兼顾公平

以往湖南手术机械臂辅助操作费采用按手术项目价格进行系数加收,既未与主手术项目挂钩,未设定托底价,除导航外也未设定封顶价。本次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落地,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手术机械臂在手术中的参与程度进行系数化定价,采用“主手术价格基数×阶梯加收系数”模式,体现技术难度与价值差异,加收系数从50%至500%不等,同时设定托底价与封顶价,既适度体现高端设备成本,又兼顾患者负担。以一类价格为例,“导航”托底价1800元,加收系数为主手术项目价格的50%,封顶价3600元;“参与执行”,托底价5000元,加收系数为主手术项目价格的150%,封顶价1.2万元;“精准执行”,托底价1.6万元,加收系数为主手术项目价格的300%,封顶价2.6万元;“远程手术”,托底价2万元,加收系数为主手术项目价格的500%,封顶价3.7万元。



二、厘清计费边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一)厘清项目和耗材计费边界,杜绝重复收费

计价说明是立项指南规范项目收费行为的核心要素。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细化计价说明,杜绝重复收费,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一是规定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刀具(光纤)的,按零差率销售,不得收取辅助操作费;同一复用刀具有多种辅助操作功能的,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时,按收费标准最高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计费,不叠加计费。二是细化项目的耗材计费边界,明确医学3D模型打印和医学3D导板打印不得同时收取手术规划辅助器具、导板、导航材料等相关耗材;明确生物3D打印(组织/血管/器官),不得同时收取人工及人工生物(组织/血管/器官)等相关耗材。三是在使用说明里明确5个3D打印项目价格构成里所指的物料消耗,包括但不限于塑料、树脂、金属粉末、生物墨水、细胞等3D打印材料,已经打包纳入项目价格,不另行计费。四是将飞秒/准分子激光辅助操作费价格构成包含的配套耗材成本,以及手术机械臂辅助操作费(导航/参与执行/精准执行)、远程手术辅助操作费价格构成包含的配套使用的器械耗材成本,全部计入项目价格,医疗机构不得另行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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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厘清项目之间计费边界,避免多头收费

针对可能产生交叉的辅助操作,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作出细致规定,确保计价依据清晰明确。一是规定影像引导期间不得重复叠加收取相应影像检查费用。二是规定手术机械臂辅助操作过程中,不与“手术路径导航辅助操作费”和引导费用同时叠加计费。三是明确单台设备同时具备导航、部分执行、精准执行中的两项或三项功能的,医疗机构实际收费时,按收费标准最高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计费,不叠加计费。四是规定远程手术辅助操作过程中,不与“手术路径导航辅助操作费”、“手术机械臂辅助操作费”和引导费用同时叠加计费;明确远程的标准是跨地市且距离超过300公里,远程手术辅助操作费以患者办理门诊、住院手续所在就诊地区的价格为基数计费。



(三)厘清跨指南项目计费边界,实现政策衔接

临床实践中,手术和治疗的操作多需辅助操作技术伴随进行,《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使用说明规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中,对于应用辅助操作技术的手术或治疗合并设置了专门项目的,医疗机构按照立项指南专门项目收费,不得重复收取辅助操作费”。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严格对照这一要求,编制《不得重复收取辅助操作费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作为《关于规范整合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附表,明确后续根据指南落地进度适时更新、同步执行,精准厘清辅助操作与其他立项指南项目的计费边界,规范价格行为,让群众就医更放心,让医疗机构收费更透明。



三、科学核定价格,统筹平衡各方切身利益



(一)直面《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定价难题

《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在赋能技术创新、设立新项目的同时,对原有项目也统一进行了规范。辅助操作收费,目前各地大多同时存在下面几种情况:一是部分辅助操作以可单独收费耗材体现,如超声刀头;二是部分辅助操作与主手术组合立项,如“B超引导下前列腺活检术”;三是部分辅助操作设立单独价格项目,如“临床操作的彩色多普勒超声引导”;四是在33大类加收,如“显微镜购进价在30万元以上每次手术加收350元”;或跟随项目加收,如“断指再植术”计价说明“显微手术加收200元”。同时,辅助操作涉及项目多、指南多,原有收费形式杂、价差大;涉及的指南,有的已落地有的没有;已落地的指南,辅助操作费已平移进项目,需要重新定价解决重复收费问题;没有落地的需要明确后期的衔接方式。另外,原有辅助操作收费形式,既有独立价格项目、又有各种加收形式,既有33大类通用加收、也有具体项目专项加收,原有项目统一为一个项目后,进一步加剧定价难度。因此,精准对接《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需解决三大定价难题,一是老项目定价难题,二是新项目定价难题,三是其他指南衔接难题。



(二)“两全法”破解老项目定价和跨指南衔接两大难题

全目录筛选、全指南匹配,三步工作法厘清辅助操作新旧项目内涵,理顺衔接关系,筑牢定价根基。第一步,以辅助操作项目名称为关键词,从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说明三个维度,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进行三轮全面检索,系统筛选梳理相关存量项目,并逐一标注对应辅助操作名称。第二步,将已落地指南废止项目表与现有价格目录逐项比对匹配,标记被筛选项目所属已落地指南名称,根据映射关系表和测算表找到对应的指南项目。第三步,组织临床专家逐一核对甄别,经工作专班集中讨论研判,剔除检查检验、病理等非辅助操作类项目后,对剩余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四种情形分类处理。


1.已落地立项指南设置专门项目或价格构成包含辅助操作的,明确不得重复收取辅助操作费。例如:“耳周瘘管切除费” 价格构成已包含 “示踪剂注入”,不得重复收取示踪辅助操作费,纳入《不得重复收取辅助操作费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已落地立项指南平移了相关辅助操作费的项目,调减原辅助操作费用,收费方式同步调整为 “手术项目价格+辅助操作项目价格”。例如:“气管病变切除费” 调减激光费用 200 元,后续按“气管病变切除费”+“激光辅助操作费”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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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属于眼科、消化、物理治疗等尚未落地立项指南的项目,确需同时收取辅助操作费的,后续立项指南落地定价时不再平移辅助操作费用;设置专门项目的,纳入《不得重复收取辅助操作费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其余与《立项指南》对应的现有项目,按一对一直接平移、一对多加权平移核定价格;计价单位或方式发生变化的,同步予以转换;执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加权平移后下浮定价。例如:超声切割刀、超声吸引刀、射频、微波辅助操作实行一对一直接平移,一类价格分别定为500元/次、1000元/次、100元/次、700元/次;等离子、激光、术中显微成像辅助操作实行加权平移,一类价格分别定为300元/次、400元/次、330元/次。结合电刀集采结果,按照“服务同质、价格相当”定价原则,将电刀辅助操作费定为100 元/次。


将包含了耗材、辅助操作和手术项目的飞秒/准分子激光辅助操作,拆分为“辅助操作+手术项目”,按照市场调节价的加权价格下浮定价,并将配套耗材打包纳入飞秒/准分子激光的价格中。其中,“飞秒激光辅助操作费”临床主要应用于屈光手术(全飞和半飞)、角膜移植手术、白内障手术等诊疗场景。飞秒激光的设备价差显著,用于屈光、角膜移植的设备价格是白内障设备的7倍左右,为尽可能地覆盖屈光(全飞、半飞)、角膜移植和白内障手术应用场景,“飞秒激光辅助操作费”一类、二类、三类价格分别定价3000元、2700元、2430元。


为鼓励提升手术效率,影像引导收费采取“出租车里程式计价”,CT、MR、超声等影像引导以30分钟(或10分钟)为计费单元,基础价格适度提高,超出计价单元时长部分则按50%—60%叠加计费,单次设置费用封顶线,兼顾医院合理收益与患者负担。需要注意的是,计价时间以引导实际使用时间为准,超时部分不足10分钟或不足半小时的,不能按比例叠加计价。



(三)全量采集信息破解新项目定价难题

主动接受国家医疗保障局政策指导,加强省际沟通,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和企业意见,同步采集医保信息系统中相关耗材结算价、挂网价,甄别、补全价格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可用。


1.参考现有项目和外省价格定价。医学3D重建、模型打印、导板打印3个项目,主要参考现有口腔种植里的3个项目,以及北京的备案价格,并与湖南现有限4家医院、86个项目开展的3D打印手术模型收费政策进行比对,一类价格分别定为280元/次、450元/件、1500元/件。术中立体成像按两个一价区省份均价下浮定价为680元,水动力、微动力辅助操作费(口腔)均参考外省价格合理确定,一类价格分别定为500元/次、170元/次。


2.参考类似服务产出的耗材价格定价。前瞻性项目存在类似服务产出耗材的,根据患者获益相当则价格相当的原则,以耗材最低挂网价的5-6折核定,并保持与相关手术项目价格的合理比价关系。如生物3D打印(组织/血管),一类价格分别定为1600元/件、7000元/件。生物3D打印(器官)目前还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待产品获批上市后,执行市场调节价一段时间再制定政府指导价。


3.参考功能相近的现有项目定价。无可用信息的全新项目,立足现有项目体系,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如X线透视引导的机械臂-二维成像和三维成像2个全新项目,根据专家讨论会意见,机械臂-二维成像参考数字减影定价为225元/半小时,三维成像参考计算机体层扫描引导定价为350元/半小时。电磁刀参考超声切割刀,并结合性能优势适当上浮定价为650元/次。


4.凸显技术劳务价值定价。对于能显著提升疗效、具有突出技术价值的项目,坚持优质优价。如超声引导辅助操作费(手术),可以在持续搏动的心脏内,完成多平面、实时的立体动态成像,无需体外循环与放射线辅助,实现“无辐射、无造影剂、不开刀”的高精度介入,适度提高价格水平定价为260元/半小时,超出部分每增加半小时按50%叠加计价,每次计价一类价格最高不超过520元。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将推动辅助操作类立项指南在全国快速对接落实,让群众获得更多可及、可负担的新技术、新产品,助力实现患者获益、医疗提质、产业升级的多方共赢。

作者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李杰英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符媚茹 张钟文 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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