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外包(CXO)是指制药企业将新药发现及临床前研究、临床阶段新药开发和已上市药物的商业化生产、运营等各环节进行专业化外包。新药的研发与生产主要包括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与开发、临床研究与开发、商业化生产及新药上市、上市后再评价和专利到期仿制药生产 6 个环节。新药研发、生产及上市的简明流程如下图所示:

按在新药研发和生产过程中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的不同,以及制药公司需求的不同服务内容,医药外包服务组织一般可分为合同研究组织(CRO)、合同研发和生产组织(CDMO)、合同生产组织(CMO)和合同销售组织(CSO)等。
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CRO)负责实施药物开发过程所涉及的部分或全部活动,其基本目的在于代表制药企业客户进行部分或全部的科学或医学研究,主要提供包括新药产品发现、研发、开发等临床前研究及临床数据管理、新药注册申请等专业技术在内的服务支持。
传统的 CMO 企业大多仅仅依靠药企提供的生产工艺及技术支持进行代工生产服务,由于其不承担工艺研发、改进的职能,所以难以进一步帮助制药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合成效率并最终降低制造成本。随着药企不断加强对降本增效的要求,CMO 企业逐渐向研发端延伸,进入高技术附加值的工艺研发中,进而驱动了CDMO(合同研发和生产组织)模式的产生。

CDMO 企业的服务内容涵盖原料(中间体 /API/ 原液)、制剂的工艺开发生产和包装。它横跨了研发的不同阶段,而且随着项目的进展,其订单规模也逐步呈现明显的扩大趋势:临床前 / 临床Ⅰ期(公斤级 / 百万人民币级)→临床Ⅱ期(0.1-3 吨级 / 千万人民币级)→临床Ⅲ期(1-10 吨级 / 千万 - 亿人民币级)→新药申请(3- 100 吨级 / 亿人民币级)→新药上市后(3-100 吨级 / 重磅药可达 10 亿人民币以上)。CDMO 创新药订单的放量拐点一般出现在新药申请阶段,而当创新药的专利即将到期,进入产品生命周期的末段时,CDMO的订单规模也进入了相对的衰退期。
合同销售组织(Contract Sales Organization,CSO)在新药上市后,会与药品生产企业 ( 或药品销售权所有人 )签订药品销售合同,以取得销售权,并基于药品销售获得报酬。具体来说,CSO。公司会通过与厂家签订相应的推广协议,为之供给调研、项目咨询、推广活动、药事咨询、临床研讨等服务,并从厂家付出的咨询费、效劳费等中取得收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CDMO 业务属于 4.1.3 中提到的“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和 4.1.6中提到的“生物医药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CDMO 业务属于 4.1.2 中的“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和 4.1.5 中的“生物医药相关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以及《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CDMO 业务属于“医药制造业(C27)”。
来源:药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