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集团A:1(Country Group A:1)以外的目的地,需要出口许可。对于国家集团D:1和D:5(Country Group D:1/D:5)、澳门或国家集团E(Country Group E)的目的地,许可证申请将被“推定拒绝”(Presumption of Denial)。对于其他目的地,比如仅属于D:1而非D:5的国家,美国方面将进行个案审查(case-by-case review)。过渡条款方面,在IFR发布之日已经在途的物品,如果在发布后30天内实际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移,可以继续按照之前的许可例外或无需许可(NLR)资格进行。3波及中国?虽然IFR没有明确单独提到中国,但中国通常被列入D:1,这意味着新规则可能适用于出口到中国的相关设备。纵观既往,美国对中国的出口管控,主要集中在EAR和相关的出口管控清单中。例如,中国被明确列入D:1,而属于D:1的国家会因涉及国家安全的技术出口受到严格限制。而在实体清单(Entity List)方面,许多与中国科研机构或技术开发相关的企业和大学限制购买美国技术。如果中国被归类为既属于D:1又属于D:5的国家(取决于其在双重用途技术或军事应用领域的行为),则出口许可将被“推定拒绝”,即出口许可通常不会被批准。此外,即使中国不属于D:5,对其出口仍需个案审查,以评估这些设备是否可能对中国的军事能力或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重大威胁。4张力加剧尽管根据规定,IFR不需要事先通知和公众参与,但BIS仍接受对此临时最终规则的公众评论。文件称,IFR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发布之日生效,评论截止日期为发布后60天内。公众可以在www.regulations.gov提交评论,规则的在线链接为https://federalregister.gov/d/2025-00723和https://govinfo.gov。联系此前《生物安全法》(Biosecure Act)等风波,此次IFR落地的变数或许不大。包括药明康德在内的中国公司,近年不断受到美国相关管制的困扰。2024年12月,药明康德宣布将在英国以及美国的细胞治疗、基因治疗CTDMO业务出售给美国一家股权投资基金Altaris;今年1月6日,药明生物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药明海德拟将在爱尔兰的疫苗工厂出售给默沙东。一些业内人士分析,这些出售与“脱钩”的张力有关。不过,也有从业者认为,IFR的管制,意味着国产设备终于可以拿到相应份额。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中国共有399条流式细胞仪产品招采信息,采购数量为438台,采购金额为4.17亿元;共覆盖277家采购单位,293家中标单位。主要品牌及金额占比为碧迪(42.11%)、贝克曼(25.15%)、安捷伦(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