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必须是40岁以下的青年科学家,并且整个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超过4人(包括1名申请人和最多3名骨干成员),所有核心成员同样需满足年龄不超过40岁的条件。除此之外,A类和B类项目在其他申请条件上保持一致。
B类项目的设立也是对中国当前科研环境的一种优化措施,它有助于打破传统层级结构对人才成长可能造成的束缚,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人才评价体系。长远来看,这将有利于形成良性循环,吸引更多国际顶尖人才加入到中国的科研事业中来,共同推动我国科技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1.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扩大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创新研究群体项目[2024年(含)以前批准的除外]总数合计限2项。
3.对于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4.正在承担和资助期满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5.正在承担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6.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合计限1项。
7.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延续资助项目不受此限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卓越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在资助期满时,可正常申请延续资助项日。
来源:弗雷赛斯
编辑:小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