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阻肺病被纳入首批市级长处方目录!长处方怎么开?
2024年10月10日
满足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需求,一直是政策倡导的方向。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药监局发布通知,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8类慢性病,纳入首批市级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目录[1]。那么究竟何为长期处方?此次更新有何新要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病)长期处方应如何开具?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
长期处方是指具备条件的医师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的处方用量适当增加的处方。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提高就医效率,同时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于慢阻肺病患者而言,长期处方有助于稳定病情,减少急性加重的发生,提高生活质量。
慢阻肺病被纳入北京市首批市级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目录。其长期处方适用于诊断为慢阻肺病,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相对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阻肺病患者。开具标准需具备以下条件[2]:①诊断必须包含慢阻肺病;②需要排除慢阻肺病急性加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支气管扩张症、肺结核、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弥漫性泛支气管炎;③药物治疗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相对平稳、经药物治疗症状稳定3月及以上。
长期处方药物,鼓励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以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长期处方不是所有药物都适用。2021年《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3]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抗微生物药物(治疗结核等慢性细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药物除外),以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不得用于长期处方。此次,北京负面清单内的药品又增加了几类,包括:重点监控药品,需血药浓度监测类药品,静脉使用药品,以及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胰岛素除外)。原则上,中成药、中草药不纳入长期处方用药范围。此次,北京市确定了慢阻肺病的指导用药目录(表1),各医疗机构可参照用药范围执行,也可在保证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开具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及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长期处方。![图片]()
*注:茶碱类药物个体差异较大,视个体病情变化选择最佳剂量和用药方法。必要时监测血药浓度。
(1)慢阻肺病患者符合长期处方开具标准的,可由医生开具处方。(2)首次长期处方应当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具有与疾病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3)每次处方前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判断是否符合长期处方条件。(4)医师需对患者的既往史、现病史、用药方案、依从性、病情控制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记录长期处方患者的情况及治疗方案,对于复诊患者进行简化评估,依据患者具体情况调整治疗方案或转诊。(5)长期处方一般不超过12周,超过4周的处方需医师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此次,北京将提前开药天数,由5天放宽至7天。(6)判断是否终止“长处方”,应对患者进行评估:患者长期用药管理未达预期目标;罹患其他疾病需其他药物治疗;患者因任何原因住院治疗;其他需要终止长期处方的情况。
慢阻肺病患者随诊时,需评估治疗反应、了解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情况、分析慢阻肺病控制是否稳定达标和其他危险因素的状况。![图片]()
XX,男,66岁,体重64kg。反复咳喘15年,咳嗽、咳痰8年。6年前确诊为慢阻肺病,目前病情稳定,无急性加重表现。近一年来,患者坚持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和吸入性β2受体激动剂与糖皮质激素的复合制剂进行治疗,效果良好。患者自述日常活动耐力尚可,无明显呼吸困难,咳嗽、咳痰症状轻微,药物依从性良好。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入剂(160μg/4.5μg/吸,120吸/支)(1)评估病情:患者已被明确诊断为慢阻肺病。病情稳定,无急性加重症状。用药依从性良好,能够按照医嘱规律用药。用药方案稳定,且已证明有效,基于该患者的诊断和病情特点,以及长期处方政策的要求,可以确认该患者符合开具长期处方的条件。(2)药物选择:《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21年修订版)》[4]:支气管舒张剂是慢阻肺病的基础一线治疗药物。与口服药物相比,吸入制剂的疗效和安全性更优,因此多首选吸入治疗。目前,主要的支气管舒张剂有β2受体激动剂、抗胆碱能药物及甲基黄嘌呤类药物。长期规律应用维持治疗应选用长效支气管舒张剂。噻托溴铵粉雾剂作为长效抗胆碱能药物,适用于慢阻肺病患者的长期治疗,可改善肺功能和减少急性加重;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入剂作为长效β2受体激动剂与糖皮质激素的复合制剂,适用于需要长期吸入治疗的慢阻肺病患者,可改善肺功能和减轻气道炎症。(3)处方用量:长期处方一般不超过12周,超过4周的处方需医师严格评估,该患者开具的2种药物均为60天用量。(4)复诊与调整:安排患者定期复诊,评估病情及药物疗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适时调整治疗方案。如患者长期用药管理未达预期目标、罹患其他疾病需其他药物治疗、因任何原因住院治疗等,医师应判断是否需要终止长期处方。参考文献:
[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8类慢性病长期处方用药指南(2024试行版)的通知.[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门诊长期处方用药指南(2024试行版).[3]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7号][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4]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学组, 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工作委员会.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21年修订版) [J] .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21, 44(3): 170-205.